安徽建工集团积极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
来源: 时间:2006-05-18 浏览量:4649
安徽建工集团积极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
    为了贯彻省委宣传部、省安全监管局、省广电局、省总工会、安徽煤监局、团省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 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精神,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近日安徽建工集团对开展200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《通知》作出部署。
    《通知》要求:(一)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突出“安全发展”这条主线,以抓项目开工报监、过程安全评估和示范工地创建为主要方式,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教活动,创新内容,创新形式,创新手段,注重实效,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,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,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,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,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,为实现集团奋力崛起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。(二)必须以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,把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,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。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中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增强责任意识,做到亲自挂帅,围绕主题,深化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、落实安全责任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、改善安全生产状况,认真谋划、精心部署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为推动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。(三)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,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。市区沿街施工现场、单位办公楼门前要悬挂2006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横幅。单位内部要利用宣传栏、宣传橱窗、宣传画廊,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和标语;各项目现场、生产车间、重点岗位、重要工序上张贴、更新安全生产标志和标语;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教育光盘,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或培训等,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,围绕活动主题,唱响“安全发展”主旋律,广泛宣传“以人为本”的科学发展观和“安全发展”的指导原则,通过宣传教育,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,为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(四)采取有力措施,推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深入开展,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。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;加强安全工作的基础管理,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,杜绝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。坚持工程项目开工报监制度,与项目承包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,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内容,确定经营生产者的安全职责和义务,落实集团公司规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,开展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估活动,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,借“全国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东风,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上一个台阶。(五)在施工现场和生产车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,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。(六)为大力倡导企业安全文化,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拟在6月下旬组织一次安全知识智力竞赛活动,各单位(经济实体)组建代表队参赛,对优胜代表队给予奖励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生产管理部)
 
2006-5-18